王永胜在愤怒与惶恐中度过了好几天,家里没人敢去触他的眉头,就连一项在他面前最讨巧的王泰安,都在母亲的提醒下维持着适当的安全距离。
然而,该来的终究会来。
王永胜没等来转机,反倒是等到了鼎盛楼投巨资入股金色食府的消息!
王永胜的第一反应是:这怎么可能!
要知道,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:“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”
金家哪里去找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支持呢?
有人投资当然是好事,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,这意味着小股东手上的股份会被稀释。
这不同于上一次表对他去留的表决,涉及到股东们切身的利益,他们怎么可能会同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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